先說清楚一個觀念,很多人都會以為「創業貸款」就是「創業資金」,只要申請創業貸款來創業,自己就不用準備任何創業資金了!其實不是這樣的,是創業貸款這個名詞裡面的「創業」兩個字讓人容易誤以為創業貸款是創業啟動的資金,創業貸款不是在創業前就可以申請當作創業資金的,而是在創業中因為要擴大規模或是採買生財器具、設備,或是需要額外的週轉金才申請,而且申請的理由要「合理」,比較容易撥款下來,關於如何順利申請創業貸款/企業貸款的方法以及創業計劃書的撰寫技巧,顧問會在另一篇文章做分享,看完直接幫你省下好幾萬元的代辦費。
這篇文章會以比較常見且比較容易申請成功的創業貸款和創業補助來做介紹。
內容目錄
政府各項創業補助與創業貸款 總整理
貸款資源 ( 要還錢 )
一、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申請資格:
(一) 年滿20歲至65歲女性。
(二) 年滿45歲至65歲國民。
(三) 年滿20歲至65歲,且設籍於離島之居民。
前項人員,3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並經創業諮詢輔導,所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5人
貸款額度: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200萬
稅籍登記:50萬
貸款用途:
購置或租用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貸款利率:
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前2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貸款次數:
在額度上限內最多可再申貸2次。
保證人:
免保證人、免擔保品。但貸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合意徵提擔保品者,得免向信保基金辦理信用保證。
配合銀行:
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要自己去談)
貸款期限:
貸款期間最長7年,貸款人應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貸款人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本部得於每次貸款期間內,給予繳息不繳本之寬限期最長一年。
保證成數:
政府提供貸款戶9成5信用保證,免提擔保人及擔保品。
還款方式:
每月繳付本息一次 (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特色: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算是一個對女性創業者很友善的貸款方案,女生只要20歲以上就可以申請 ( 男生要45歲以上 ),而且申請成功率頗高。
通常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能申請到的最高金額是資本額的一半,也就是說公司登記資本額100萬的話,通常申請下來最高的金額都是50萬左右,所以建議創業前已經預計要做貸款的創業老闆,最好是將資本額登記高一點比較好。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還有一個特色就是要自己去找銀行談,通常較容易申請成功的銀行依序是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每家銀行各分行的標準不同,要多去問問,通常看接待窗口的態度就可以知道這間銀行願不願意喜不喜歡做創業貸款,有些明顯可以感受到對方意願很低的分行就建議不要去申請,實務上建議送1-2間銀行申請貸款就好,同時向太多間銀行申請反而會降低申請的成功率。
網址:https://beboss.wda.gov.tw/Default.aspx
延伸閱讀:創業公司資本額要多少比較好?可以借錢來增加資本額嗎?會關心公司資本額的3大對象,實務解析給你聽
二、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申請資格:
(一) 接受本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
(二) 三年內參加本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至少十八小時。
(三) 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且登記日前十四日內無就業保險投保紀錄及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貸款額度: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200萬
稅籍登記:50萬
貸款用途:
購置或租用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貸款利率:
年息1.5% (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貸款次數:
在額度上限內最多可再申貸2次。
保證人:
免保證人、免擔保品,由信保基金提供9成5信用保證,保證手續費年費率為0.375%。
配合銀行:
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要自己去談)
貸款期限:
貸款期間最長7年,貸款人應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貸款人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部得於每次貸款期間內,給予繳息不繳本之寬限期最長一年。
保證成數:
政府提供貸款戶9成5信用保證,免提擔保人及擔保品。
還款方式:
每月繳付本息一次 (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特色: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的利息 ( 1.5% ) 比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的利息 (約1.95%) 好一些,而且前3年免利息,微型創業鳳凰則是前2年免利息。
通常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申請到的最高金額是資本額的一半,也就是說公司登記資本額100萬的話,通常申請下來最高的金額都是50萬左右,所以建議在勞動部創業諮詢輔導後若有預計要做貸款的創業老闆,最好是將資本額登記高一點比較好。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與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一樣,都是要自己去找銀行談,通常較容易申請成功的銀行依序是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每家銀行各分行的標準不同,要多去問問,通常看接待窗口的態度就可以知道這間銀行願不願意喜不喜歡做創業貸款,有些明顯可以感受到對方意願很低的分行就建議不要去申請,實務上建議送1-2間銀行申請貸款就好,同時向太多間銀行申請反而會降低申請的成功率。
網址:https://beboss.wda.gov.tw/Default.aspx
延伸閱讀:創業公司資本額要多少比較好?可以借錢來增加資本額嗎?會關心公司資本額的3大對象,實務解析給你聽
三、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申請資格:
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5年之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為外國人,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
-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 負責人為國民,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並在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
- 負責人為外國人,年滿20歲至45歲,並取得中國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或就業金卡。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
-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 負責人為國民,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並在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
- 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屬立案事業者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貸款額度與貸款用途:
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且不得借新還舊,其額度規定如次:
(一)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二) 週轉性支出
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400萬元。
(三) 資本性支出
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之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200萬元。
貸款利率:
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100萬元以下,利息補貼最長5年)
貸款次數:
可以分次申請到最高額度上限內。
保證人:
以負責人名義申貸本貸款之歸戶金額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者,不得徵提保證人;逾新臺幣100萬元者,以一人為原則。
以事業體名義申貸,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配合銀行: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專責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台灣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台灣土地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瑞興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高雄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聯邦商業銀行。
貸款期限:
(一)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二) 資本性支出
1、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2、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二年。
保證成數:
(一)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9成5,最低9成。
(二) 週轉性及資本性支出:最高9成,最低8成。
還款方式:
寬限期滿後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
特色:
目前政府主打的青年創業貸款,申請的貸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話可以用申請表取代計畫書,可以節省很多撰寫計畫書的時間,若申請的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以上,則要撰寫創業貸款計畫書。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的貸款項目多,且貸款期限很長,最高還到15年,而且跟一般銀行的企業貸款相比,利率低很多。
建議找公股銀行申請成功率會比較高,最好是直接找專責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是最好的,因為每家銀行各分行的標準不同,要多去問問,通常看接待窗口的態度就可以知道這間銀行願不願意喜不喜歡做創業貸款,有些明顯可以感受到對方意願很低的分行就建議不要去申請,實務上建議送1-2間銀行申請貸款就好,同時向太多間銀行申請反而會降低申請的成功率。
網址:https://www.moeasmea.gov.tw/masterpag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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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且年齡為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20小時以上。
(三)經營事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未滿5年。
(2)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依法完成登記未滿5年且登記地址須位於本市。
貸款額度:
最高為新臺幣 200 萬元。但曾參加經產業局認可之獲獎獎項申請人,其貸放額度得提高至 300 萬元。
貸款用途:
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貸款利率: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55%機動計息為上限,貸款期間利息由本府全額補貼。
貸款次數:
貸款人及經營事業以一次為限,於正常償還貸款一年後且無相關違約事項,即可再次申請一次貸款。
保證人:
得視申請案情況徵提具資力之保證人。
配合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貸款期限:
無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3年;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3年。
保證成數:
保證成數為九成五,保證手續費以固定年費率-百分之零點五計算,貸款人已提供足額擔保者,免送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還款方式:
每月繳付本金一次 (除寬限期外,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三年)
特色:
台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有一個特色就是有申請過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或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也可以申請台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而且比較不看資本額大小,貸款期間的利息是由台北市政府補助外,貸款還滿第一年還可以再貸款第二次,這對於有高額資金需求的創業者來說是個很好的申請管道,所以公司設立在台北市真的好處多多。
網址:https://www.easyloan.taipei/index.php
五、台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第一類:
設籍本市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20歲以上65歲以下、經營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且實際營業一年以上。
貸款額度:
100萬元
申請資格第二類: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依法完成設立登記於本市且實際營業一年以上。
貸款額度:
400萬元
申請資格第三類:
符合第二類資格並為資通訊、生物科技、綠色能源、健康照護、文化創意、休閒與精緻農業、觀光旅遊或其他具有研發、設計、創意、特色等策略性產業。
貸款額度:
500萬元,但第三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最高得放寬至1000萬元
- 與國際企業進行國際分工、國際佈局、技術合作、經營管理或行銷。
- 引進國外高階技術或人才。
- 投入品牌輔導或設計服務。
貸款用途:
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貸款利率:
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325%機動計息為上限,實際利率由產業局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後公告之。
貸款次數:
同一申請人( 同一法人 )以一次為限,但申請人於前次貸款還清後,經營正常且債票信良好者,得申請續貸。
保證人:
1、貸款企業之負責人為連帶保證人
2、得視申請案情況徵提具資力之保證人
配合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貸款期限:
本貸款貸放期限最長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保證成數:
前一年度營業額達500萬元以上者,保證成數為九成;設立未滿一年或前一年度營業額未達500萬元者,保證成數為九成五。
保證手續費:
以固定年費率0.375%計算。
還款方式:
每月繳付本息一次,除寬限期外,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特色:
可以核貸的金額非常高,像是文化創意、休閒與精緻農業、觀光旅遊等,都算是第三類,可以申請到最高500萬元,而且這些產業別很多都是年輕人創業的新選擇,顧問的朋友是做綠色能源相關產業,就有申請到這筆貸款,對公司的幫助非常大!
網址:https://www.easyloan.taipei/index.php
※以上的內容可能會因為時間和政策的修改而調整,建議還是要去該專案的官網內確認最新的資訊喔!
補助資源 (不用還錢)
一、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貼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1、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公司、商業及所在地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2、同一獎勵或補助項目已獲其他政府單位獎助者,投資人不得依本自治條例。
(一)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每次增資擴充(中小企業增資不限金額)於下列事項之一者,得申請獎勵:
1、投資於創新、改善經營管理與服務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2、投資案經審議認有創意、特色或具發展潛力。
(二)非中小企業:
公司新投資創立或一次增資擴充之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8000萬元以上且投資經營下列產業之一者:
1、休閒觀光產業
2、生物科技產業
3、資訊服務產業
4、電信產業
5、文化創意產業
6、醫療照顧產業
7、運動休閒產業
8、會議展覽產業
9、再生能源產業
10、其他經市政府推動輔導之產業。
申請期限:
1、新投資創立或每次增資變更登記之次日起1年內。
2、計畫執行日不得早於申請日前3個月。
補助經費:
勞工訓練費用補貼:
1、勞工職訓費用補貼最高80 萬元。
2、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 (如:就業服務處),新增僱用中高齡失業勞工逾原僱員工總數1%者,其職訓費用補貼得提高至100 萬元。
勞工薪資補貼:
投資案新增僱用設籍於臺北市之勞工,得申請勞工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1 萬元,補貼期間不超過1 年,總金額最高500 萬元。
房屋稅/地價稅補貼:
購置或新建供投資案直接使用,且坐落於臺北市之房屋或土地,其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應繳稅額得申請補貼。補貼額度視投資金額,最高前2年全額補貼,後3年補貼50%,總金額最高5,000 萬元。
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
新增租用供投資案直接使用,且坐落於臺北市之私有房屋或土地,得申請租金補貼。補貼額度視投資金額及市場租金行情,最高補貼50%,補
貼期間最長5 年,總金額最高500萬元。
融資利息補貼:
1、市政府得於年利率2.5% 限度內,酌予補貼利息2 年。
2、每1 投資案以1 次為限,總金額最高5,000萬元。
使用市有房地租金減免:
1、租地建屋者或設定地上權,興建期間土地租金全免,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減半計收2~5 年。
2、利用既有房屋,租金減半計收 2~5 年。
網址: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
二、台北市產業發展創業補助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1、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公司、商業,於設立登記次日起一年內提出。
2、創業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
計畫執行期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前3個月,最短須執行8個月,最長不可超過18個月。
計畫範疇:
1、應具「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或「文創內容」延伸到「價值創造」,並有試營運機制或可驗證的商品化、事業化的投資標的。
2、近三年內參加國內外相關創業競賽、設計競賽獲獎者或取得天使投資人、創投業者投資之創業計畫,或曾與臺北市政府各單位進行專案合作、場域驗證者,得優予考量。
補助經費:
申請補助款: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最高新臺幣100萬元。
補助款編列:
1、人事費
2、材料費
3、設備使用費
4、場地租金及布置
5、文宣品製作
6、委外費(<50%)
7、房地租金及水電費
8、員工教育訓練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創業計畫書。
3、公司(商業)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網址: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
三、台北市產業發展研發補助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1、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公司、商業及所在地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2、研發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
1、完成設立登記滿一年以上。
2、計畫執行期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計畫最短須執行8個月,最長不可超過18個月。
計畫範疇:
1、以技術開發、服務創新或文創內容為核心,並具發展潛力之營運模式,且計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
2、曾獲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且結案優良者或與臺北市政府各單位進行專案合作、場域驗證者,得優予考量。
補助經費:
申請補助款: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最高新臺幣500萬元。
補助款編列:
1、人事費
2、材料費
3、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
4、委外費(<50%)
5、專利申請費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研發計畫書。
3、公司(商業)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5、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1份,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6、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7、最近一年之「具市場營運實績之相關證明文件」,以下擇一提供:
(1)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之營業收入或營業稅申報書之銷貨收入不為零
(2)辦理新增資相關證明文件
(3)已進行試營運場域驗證相關證明文件(由第三方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網址: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
四、台北市產業發展品牌建立補助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1、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公司、商業及所在地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2、品牌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
1、完成設立登記滿一年以上。
2、計畫執行期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計畫最短須執行8個月,最長不可超過18個月。
計畫範疇:
1、建立新創品牌、既有品牌升級或再造,具有開發新客群、新市場或建立新通路,並有助提升品牌價值與能見度之效益,且計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
2、曾獲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且結案優良者或與臺北市政府各單位進行專案合作、場域驗證者,得優予考量。
補助經費:
申請補助款: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最高新臺幣500萬元。
補助款編列:
1、人事費(<60%)
2、場地租金及布置費
3、文宣品製作費
4、委外費(<50%)
5、參展費(<20%)
6、員工教育訓練費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品牌建立計畫書。
3、公司(商業)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5、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1份,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6、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7、最近一年之「具市場營運實績之相關證明文件」,以下擇一提供:
(1)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之營業收入或營業稅申報書之銷貨收入不為零
(2) 辦理新增資相關證明文件
(3) 已進行試營運場域驗證相關證明文件(由第三方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網址: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
五、台北市產業發展創新育成補助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申請資格:
1、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公司、商業及所在地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2、學校、主事務所設於本市之財(社)團法人。
3、育成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
計畫執行期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最短須執行8個月,最長不可超過24個月。
計畫範疇:
1、創新育成:
培育新創企業,包含提供共同工作空間、業師輔導、資金媒合、人才媒合、課程講座、技術引進、商機媒合、人才培育或育成加速,且計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
2、天使投資:
投資及培育依法於本市設立登記未滿3年之新創企業或創業團隊,包含資金投入、提供共同工作空間、業師輔導、技術引進或商機媒合。該創業團隊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於本市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
3、國際育成:
招攬及培育國際新創團隊來本市發展,並協助各項落地資源介接,包含育成加速器引薦、提供工作空間、技術媒合、投資媒合、商機媒合或人才媒合;該國際新創團隊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新增至少一位本國籍成員。
補助經費:
1、育成補助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2、天使投資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10%,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3、國際育成最高新臺幣300萬元,其中至少60%需用於國際新創團隊。
補助款編列:
(1) 人事費
(2) 專家學者審查及出席費
(3) 講師費
(4) 委託勞務費(申請育成需<50%,天使無上限規定)
(5) 場地租借及布置費
(6) 文宣品製作費
(7) 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
(8) 房地租金
(9) 空間使用費
(10) 參展費
(11) 差旅費及房地租金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計畫書。
3、公司(商業)、學校、才社團法人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5、最近1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未滿1年免繳所得稅申報書)
6、最近1年營業稅申報書。
7、學校或財社團法人繳納納稅證明。
網址: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
六、台北市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請資格:
1、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繼續六個月以上。
2、年滿二十歲至六十八歲,持有台北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3、具有創業意願及工作能力。
4、所創事業設立或變更負責人登記未超過一年。
5、未曾領有政府機關發給與本辦法補助項目相同之創業補助。
6、受補助期間內,未擔任申請案外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有其他受僱情事。
本辦法之補助,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申請方式:
申請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向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以下稱重建處)提出申請:
1、申請書(含創業計畫)。
2、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3、未曾領有政府機關發給與本辦法補助項目相同創業補助之切結書。
4、重建處規定之其他文件。
補助經費:
一、營業場所租金補助:
(一)每一創業案,對營業使用範圍之租金補助比例及金額如下:
1、第一年每月最高補助額為租金之百分之七十。但不得超過新臺 幣二萬元。
2、第二年每月最高補助額為租金之百分之六十。但不得超過新臺 幣一萬五千元。
3、第三年每月最高補助額為租金之百分之五十。但不得超過新臺 幣一萬元。
4、第四年每月最高補助額為租金之百分之四十。但不得超過新臺 幣五千元。
(二)補助期限最長四年,其期限之起算,以事業核准設立或變更負責人登記日期、租約期間起始日期及重建處核准補助處分日期三者之最後發生日期之次月一日為補助起始日。
(三)營業場所之建築改良物或土地,不得為受補助人或其配偶或雙方一親等之直系血親所有,並應坐落於本市。
二、營業設施及設備補助(不含耗材): 每一創業案每人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但不得超過營業所需之必要設施及 設備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
三、前二款如屬共同出資創業者,補助人數以四人為限,補助金額再依其出資比例核算。
網址:https://fd.gov.taipei/cp.aspx?n=6CFC83A4F4EF16FB
※以上的內容可能會因為時間和政策的修改而調整,建議還是要去該專案的官網內確認最新的資訊喔!
結論
創業貸款因為利率很低加上本金有寬限期的關係,對於創業者來說幫助很大,讓自己在創業初期時不會因為資金不足的關係而錯失很多機會,但要記得創業貸款是借來的錢,是需要還錢的,而不是不需要還錢,若弄到公司破產不還錢,會連帶影響到負責人的個人信用,有些創業老闆其實根本不缺錢,因為利率很低的關係,還是有人申請創業貸款來做個人使用或投資使用,雖然我不建議這樣做,但還是要記得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維持個人信用和公司信用是很重要的!
台北市的創業資源豐富,而且申請創業貸款後,一樣可以申請台北市的補助,兩者可以同時並行,若想要取得這些資源建議可以在台北市設立公司,關於設立公司的相關資訊可以參考下方的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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